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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國結婚程序:
1. 預約婚禮日期、時間 & 地點 (Provisional Booking)
- 我們住在Stratford,因此是到 Newham Council 進行婚姻登記
依照所選的是Register Office,抑或是Council較大的廳堂而有不同的收費。
Register Office 約可容納2~4 人,收費較為便宜;
Honey訂的是較大的廳堂,Passmore Edwards Building (£120)
可容納50個人。
2. 準備 Give Notice 所需文件
- 兩人的護照;
- 兩人的地址證明 (Proof of Address);
一個人需要兩份地址證明 - 接受的地址證明:
這個要提早準備,最好能請你的未婚夫/妻,
在一、兩個月前就先將utility bill和council tax 帳單改成兩個人的名字~
另外,若原先在英國沒有銀行帳戶,又沒有其他地址證明的情況下,
想藉由開戶來拿到銀行給的地址證明是行不通的喔~
因為你必須先有一份地址證明,銀行才會讓你開戶~
- 例外:
由於我是持未婚妻簽證剛飛抵英國,並不是已經住在英國一段時間,
所以不用提供我的地址證明~
我所需要提供的是我的機票、Boarding pass以及護照上出入境的戳章,
證明遞交Notice前,我已在英國待滿至少7天。
3. Give Notice (£33.50/per person)
- 最遲需在所預定婚禮日期的前16日到 Council 遞交 Notice;
- 甫飛抵英國的未婚夫/妻,遞交 Notice 時,人必須已至少在英國7日以上;
- Council的人會帶欲登記結婚的兩人進到一個小房間,
確認兩人熟知彼此的全名 、年齡、國籍等基本資料,
我想是要防止假結婚吧~
4. 結婚登記
- 帶著兩人的護照(身分證明)和婚禮所需用品,攜手邁向人生的幸福旅程囉~♡
- 結婚證書:一份£2
附註:
- 凡事總有意外與萬一,建議不要將日期算得太剛好,留一點餘裕比較好~
我們是預約2月1日結婚,因此最遲需在1月16日遞交notice。
但我1月5日才飛抵英國,住滿7日(也就是1月12日)才能給notice;
又一開始不知道我不用給地址證明,
東奔西走好不容易等到銀行的地址證明於1月12日寄達~
滿心歡喜地於1月13日(五)照著表單上說的時間跟Honey一起到Council 給notice
出發前我們甚至查了Register Office 的官網確定一切無誤
到了Council 他們卻說因為當天人手不足所以無法讓我們遞交notice
說我們中午12點才到太晚了~他們當天只受理早上10.30以前的case..
我們拿出Council給我們的單子,上面明明就寫下午3點半以前進來都可以......
結果那staff從桌子底下拿出另一張新的單子,
說:這是我們今天早上印的,你看,上面寫著早上10點半以前...
要我們下星期ㄧ,也就是1月16日早一點來.....
(1月16日就是我們能遞交notice的最後一天了阿!!!)
為了怕屆時又因為什麼突發狀況導致我們無法遞交notice
我跟Honey一早就啓程,
早上9點不到就站在Council門口等...
寒風凜冽,凍得刺骨,這幫英國公務員還是硬等到09.30整才開門讓我們進去
我們是隊伍中的第一對(這下無法說人手不足了吧~)
經過一連串確認我們熟識彼此的詢問過程後,
我們終於成功地遞交了這充滿波折的notice。
從Council 出來後,終於感覺能將心中的一塊大石卸下
深吸一口氣~
原來此處的芬多精,如此沁人心脾,如此簡單美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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